我必须告诉上帝,意料之外的一切,都准备好了。

【斯罗12h】劫掠普罗塞皮娜(上)

为了和lof斗智斗勇我和安澜分两半发,到尾巴记得右拐一下!

anyway七夕快乐🥰斯罗是真的


罗丝:罗马,7月31日

或许是有所期待,飞机落地后我匆匆忙忙开机,唯一蹦出来的就是雨果的短信,于是他成为第一个发现我的离开的人。

我在自动扶梯上顺着人流向下,落地玻璃窗后面是意大利灿烂的八月日光和永不消散的潮密人群,乘坐红眼航班让我仍然有些神情恍惚。我背着一个双肩包,站在原地看亮起的手机屏幕——是他惯有的口吻,毕竟能和我熟稔到迅速发现我又一次消失的可能只剩下他一个。

“我在罗马”,我用左手遮住眼前耀眼的光线,单手打字给雨果回了简讯,末了补充一句不用担心。

他回复的速度很快,简单明了的一个‘好’。

 

这是我第三次来到罗马,第一次是十一岁时候的家庭旅行,第二次是与我的堂姐维克多娃,他们都不太喜欢参观博物馆。这次是我第一次独自来到罗马,决定首先完成参观博尔盖塞博物馆这个愿望,但同时也在质疑自己挑八月份来到罗马的决定。

贝尼尼的三座雕塑前面围堵着拍照的游客——别误解,我也是试图拍照的一员。我在《劫掠普罗塞皮娜》前面高举着我的手机,但最多只能拍到前面一个金色的脑袋和他的相机屏幕,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句混蛋,慢慢地挤到了另一边去,但这个角度差些,不是那个能看到普罗托与普罗塞皮娜动作全景的侧角度,而是从下向上,她被普罗托大力掐住下陷的大腿,还有垂答着泪水的伤心脸庞。她让我不禁有些恍惚,想起了威尔与我前几天的争吵,他也是像这样掐住了我的手臂。我试图深呼吸,不去想烦人的事情,收起了手机,再去看刚才那个完美的位置,发现那个挡住我视线的混蛋已经离开了。我后悔自己怎么不多等一会儿,更埋怨他怎么能拖拖拉拉。

我走出博物馆时还在博尔盖塞公园逛了一圈,试图寻找以前在书里看到的那段话。著名的红衣主教、收藏家西皮奥内·博尔盖塞在自己领地里刻下的:

“我,博尔盖塞,平恰纳别墅的守护人,公开声明如下:无论你是何人,只要是自由人,就别害怕这里有规定约束。去你想去的地方吧,问你愿问的那个吧,当你要走时就走吧。”

 

在伦敦的时候家人朋友总将我描述为“流浪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错,因为三百六十五天我就可能只有六十五天安静地在伦敦淋雨,就算那样我也宁愿披着雨衣在街上找咖啡馆写稿子,而不是坐在家里的壁炉旁抱着克鲁克山打盹。中纬度大陆西岸的盛行西风养出了整个湿漉漉的伦敦,也养出了我这个异类。我,罗丝·韦斯莱,从大一时候和室友喝多了,跳到了学校地质楼的世界沙盘上大喊“我是世界之王”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不再会在那座城市安分。

但在古罗马斗兽场前,那条弯弯绕绕的长队让我以为是伦敦地铁高峰期的幽灵在如影随形。时间是正午,距飞机降落六个小时,我离开完整十二个小时,莉莉是第二个发现我“失踪”的,打了一个电话过来给我掐掉,回了一条信息提醒波特大小姐这是昂贵的国际电话,免得她开始滔滔不绝地大惊小怪。下一个是阿不思,不咸不淡地点开一个聊天框问了一句大概什么时候回来。

“十多天吧,没确定。”我回复道。

 

接到威尔·格登电话的时候我在斗兽场二楼的一个网传“最佳观景点”附近,找了个清净的拱门,靠在石头上,盯着屏幕上“威尔”的名字坚持不懈地亮了三次才接了电话。

无数次我对他大喊大叫,抄起手边一个包出门打了车就走,然后在随便什么地方接到他的电话,我一般都说不出话来,有时候是在乐队震耳欲聋的贝司声中,有时候是在酒精包围中睡得昏昏沉沉,还有的时候——像现在站在异国他乡的阳光之下,听到仿佛沿着听筒传过来的伦敦的雨声,然后不知道开口能说什么。

“罗丝?”他的声音还是惯常的温和,“你去了哪里?”

我看着面前一览无余的斗兽场观众台和露出一半的地下室,眨了眨眼睛,有点不知如何作答,他的话语和声音竟然令我疲惫不堪。我在脑袋里问自己,我们到底怎么了?于是我回答,“我们都需要让彼此冷静一下。”

他开始了长达三分钟的演讲,多年如一日地用他那种近似20摄氏度室温的语调劝我回家,我只概括出这么一个中心大意。认识他的时候我还是那个高喊“世界之王”的年纪,那时候他就站在下面用一种无奈而温柔的目光看着,然后说“罗丝,下来吧。”他好像就是专为克我的性格而存在的,为了我隔着时差的一通凌晨求助电话,为了我在坐了十四个小时飞机之后安稳地睡到天荒地老。

就像人们应该探索永无止境的前方还是安于踏踏实实的生活永远成为一个未解命题一样,他在市中心年复一年地踩点打卡,生活是永恒不变的时间表里的数据,唯一的变数是我拖着行李在关门前笑嘻嘻地说“再见”和十天半个月后敲门说“我回来了”。至于我,一名“旅行家”,不定期在旅行杂志上发表稿件。从大学申请了让家里人摸不着头脑的地质系,到毕业放弃保博机会转而开始背起包漂泊全世界,我是家里十七八个小辈里最出格的一个,“出走”是惯常表达高兴不高兴激动生气等一系列情绪的方法。几年下来习惯了在天南海北的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等到威尔问“你在哪里”的电话,然后计算下一次回程和下一次启程的时间。

而我现在不愿想他。

“别说了,想回来了就早点回来,好吗?”他说,“别的你也先别多想,答应我。”

十二小时后才发现我的“失踪”的男友。径直挂了电话,我开始剖析第八次分手失败后我“答应他”的可能性。漫无目的望向凯旋门的目光连同漫无目的跳跃的脑神经一齐被什么东西打断。

我小声骂了一句“bollocks”,转过头,第一眼看到的是相机镜头亮闪闪的镜片,抬起头,似曾相识的身高、相机、发型——某个挡了《劫掠普罗塞皮娜》绝佳角度的混蛋。三脚架后面的年轻男人顶着一头颜色亮眼的金发,穿着一件白色的亚麻衬衫,背上是一个出奇巨大的旅行包。

“抱歉,”漂亮的浅灰色眼睛越过三脚架和长焦镜头,在罗马城夏季的蓝天下和爱奥尼式立柱边望过来,单手撑在护栏上眨了两下眼睛,“小姐,我不是有意听你的电话的。”

“英国人?”我瞟了一眼他,心里的气还是有些没掉下来。

“斯科皮,”他朝我伸出了手,两个游客正儿八经地握了握手,“我知道有一点古怪,”金发的青年补充道,“但是……挺独特的吧。”他收了三脚架,只留挂在脖子上的相机,在地图上画了由万神殿去梵蒂冈的路线。

“我很喜欢。”我说,“我叫,你知道的——”

“很适合你的名字。”他抬眼笑了一笑。

斯科皮笑起来有点好看,令人有那么一瞬间想起了壁画和雕塑上希腊神话里的神祇。很荒诞的联想,因此话到嘴边我还是咽了下去。

我们恰好有相同的目的地,相同的没有事先规划路线,相同的年龄和相同的故乡,慢慢往许愿池的方向走去。特莱维喷泉附近是一排冰淇淋店,我捏着枚一欧元的硬币挤在一众少女和许愿的情侣当中。在我转过头的时候,他从街对面拿着两个甜筒探出头,向我挥了挥手上的冰淇凌。

“我想起了《罗马假日》。”我说。

“如果你想要的话,我们可以现在就去租一辆自行车,环游罗马——你信不信,他们还能提供完整路线图。”我笑出声,把这个旅游产业化的笑话消化下去,接过冰激凌。旁边的游客们操着各式各样的语言和口音,即使不想承认,但在这个语言不通的地方,能有人与我使用相同的语言与口音让我心安不少。

“你应该试试。”他用勺子挖着他那碗香草味道的圆筒,注意到了我握在手里的硬币。我不好意思地把手摊开,心里想着‘管他呢!’,把那一磅硬币很用力地往前掷。同时起飞的不止我的硬币,天上还飞着好多金色银色的影子,一下混淆到了一起,在硬币飞行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失去了追踪的能力。

“怎么样?”

我耸耸肩膀,“没看到,就当丢进去了。”

他也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随手一抛,我竟然能清楚地看到水面溅出一小个水花。

“不错啊,你打篮球?”我问道。

“马球,被我爸逼着学的。”

“真是花俏。”我啧啧嘴,“嘲讽”了他一句。

“你才太基本了,《罗马假日》?我表妹12岁都不看这个了。”

我瞪了一眼他,走出了人群,在对面冰淇淋店的阴影底下站着,他跟了过来,从街中间走过来,手里还拿着两个冰淇淋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往下淌水,我故意不提醒他,他走到一半才发现手黏糊糊的。

他冲了过来,“好吧,对不起,罗丝女士,帮我一把——你有带纸巾吗?”

我从包里拿出纸巾递给他,抢来我那个薄荷巧克力味道的甜筒,慢慢舔着走到了街上,他三下两下吃掉了他那个化得差不多的冰淇淋,处理手上的狼藉,表情有点谄媚的又递来一枚硬币,要我再试一次。我当然不愿意,如果答应了岂不是又要被他笑着幼稚。

斯科皮却诚恳至极地恳求——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是他的惯用手段,“你试一下,就最后一次。”在我接来的那个瞬间,他抓住了我的手,力道恰好的往前一掷——

“丢到了。”我不自觉的笑了起来,转过头朝他庆祝。我们才认识了一个多小时,他却带给我一种认识了一辈子的感觉。这个时候他又举起了背在身侧的另一台小一些的徕卡相机,朝我咔嚓一下按下了快门。

我推搡了他一下,“嘿!你得赔我肖像权费!让我看看你拍的怎么样!”我扭过头去想看那个相机屏幕,他翻转了过来给我看,“这是胶片机。”

“好吧好吧,”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洗出来记得发给我看看。”

当我试图再把注意力放到我的冰淇淋上面时,它也已经要融化得一塌糊涂了,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一大团融化的冰淇淋滴落在了地上,掏出纸巾的那只手比不过重力加速度,一团灰绿色落在了地上。

然后我们俩对视了一眼,一同大笑了起来。

 

斯科皮:罗马与梵蒂冈,7月31日至8月1日

如果罗丝知道我认识她,那她一定不会再继续大笑。

我很开心,看到她仍然和十八岁相差无几,天真、自由,畅所欲言。一路上我都听到她的手机在发出提示音,她总是看了几眼,有时候甩甩头发回复消息,有时候脸上的表情能直接暴露她的烦躁。

“你为什么不把手机给关了。”我向她提议,但她仍然固执地摇摇头,把手机塞在口袋里。我翻了个白眼,千禧年代,被社交网络绑架的一代。

我们本来计划着到威尼斯广场附近坐巴士到梵蒂冈去,但在一个剧院旁边,她看着导航改变了意思。

“嘿斯科皮,你想不想去一下万神殿。”

“不想,”我回答道,因为我已经在昨天去过了,“不过你想去的话我们可以再去一次。”我看了一眼表,“如果今天我们去不了梵蒂冈——”

“你看,我们从麦当劳那条路走过去,就再绕一点点,还能顺便路过哈德良神殿,走路十分钟的路程而已。”

我无奈地答应了她。路上,她叽叽喳喳地和我交流在博尔盖塞看到的那些作品,提香、卡拉瓦乔、小多梅妮科……我知道她要故意讲到贝尼尼。“你是不是拍《劫掠普罗赛皮娜》的时候停了特别久?”

“你怎么知道?”我假装惊讶,“难道你跟踪我?是啊,当时后面还有个小个子一直推搡我。”“那是我!”

“其实我知道,故意的。”我耸耸肩,对她说。

“你才是跟踪我吧……”她气得有点无可奈何,摇了摇头,低下头玩手机,我推搡了一下她,“喂,你要看的哈德良神庙。”

其实比起万神殿,哈德良神庙实在是不足一提。加上维护原因,柱子也被风蚀得少了很多雄伟。“我就是喜欢哈德良而已,”她抬起头,“我心里罗马最伟大、幸福的皇帝。生活在罗马最好的时代,在位的一半时间里面都在他的领地上旅行。”

“你喜欢旅行吗?”她没有拍照的意思,我们继续向前走去。

她点点头,“当然,我就是一名旅行家。”

“真不错。”我踢了踢脚下的小石子,她发问,“你呢?你是做什么的?”

我叹了叹气,“还在上学,其实我现在应该在伦敦的教室里昏昏欲睡。”

“你逃课啊?”她语气里带着笑意。

“是的,一个坏学生。”

“哎,没事。正儿八经地说,我现在还是失业人员呢。”

我们又说了一会儿电影,恰巧都喜欢La Dolce Vita ,但重点却完全不同。我说那是真正的罗马,腐朽、失去信仰、空虚下陷,她却说,“在喷泉里那一幕太感人了,我心里全影史最美的画面,”说着就要打开手机给我看她专门存的截图,滑动相册的时候误点了一张图片,应该是圣诞节,她挽着一个穿着深蓝色西装的男人的手臂站在圣诞树前面。她尴尬地关掉了图片,试图找到那张截图,却更找不到。我试图转移话题,“你看,万神殿到了。”

前面的柱子直冲云霄,在整座建筑面前,我们都显得渺小无力。罗马,第一个帝国的定义,而这座建筑就像是这个定义的实体化。科林斯式的柱子全部都是用完整的石头雕刻而成,在那个交通还靠纯人力的时候从印度海运而来,再在陆地上由人力运送来罗马。这根本不只是单纯的建筑,是一种权力的宣称。

“伟大。”她感叹道,又拿出了手机。

“你喜欢?”我问,“这样象征伟大和永不腐朽的东西。”

“是的,”她在三角形门墙上点了一下完成对焦,对准快门按下去。“我一向认为历史总会给我们留下一点东西,哪怕是废墟。在格陵兰岛向下挖掘四五百米,能找到罗马同时期的冰块,里面储存的空气被检测除出了大量甲烷,这代表的是生物质燃烧水平的提高。多有趣,我们从罗马的污染物看到它背后的发展!一个帝国、一个时代,以各种形式保存下来,这不就是伟大吗?”

我不置与否,“对于我来讲,时时刻刻都是伟大的。万物都有自己的‘决定性瞬间’。”

罗丝用手扶在柱子上,绕了一圈,问那是什么意思。

“我拍照,”我举了举手上的相机,“就是通过取景框挖掘,如何用最短的瞬间抓住事物的表象和内涵。这就是‘决定性瞬间’。当然,这不是我说的,是布列松讲的。”

罗丝对神殿采光圆孔打下来的“天堂之光”颇有执念,一进殿,急匆匆地追着圣光而去。阳光自穹顶而下,斜照在地面留下一个椭圆形的光斑,她笼罩在黄昏的阳光里面,身上笼罩着一层光芒。我在她身后,偷偷按下了快门。

 

抵达梵蒂冈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我们放弃了进程,在附近随便找了个住处,罗丝刚接了房卡就先去问WiFi密码,前台一指对面的墙上贴着的明黄色卡纸。

“凯撒。我喜欢这个密码。”

晚上我们在门口的餐厅点了几道菜,罗丝边用叉子戳着盘子里的方形饺,边一只手在便签纸上写东西,说是稿子的大纲。第二天早七点入梵蒂冈城,她显然没有睡醒,在后面排着队,一头磕在了我的包上。我没动她,转头问了一句:“你熬夜了?”

“写了半篇稿子。”她默认道,“还有多久能入城?”

前面挨挨挤挤的人流开始缓慢移动,我推了她一下先往前了两步:“我走了。要不你再睡会儿?”

她的脑袋又一次磕在了背包上。

 

广场也是贝尼尼设计的,两个半圈柱廊,顶部排列圣徒雕像,沿着梯形广场地势一路上升,据说是象征异教徒的皈依和文艺复兴的式微。

路过《哀悼基督》和乔托的《小帆》,拉丁十字形的正殿宽阔明亮,若有若无的钟声和祝祷的低吟。我调到个禁止闪光的模式,罗丝也差不多清醒了,静立在镀金青铜华盖之下,看着来自米开朗基罗穹顶的光线若隐若现地点亮每一个壮丽辉煌的角落。

圣坛之下有虔诚的信徒在做弥撒,我转头问她:“你有信仰吗?”

“不算虔诚。我每到一个地方都要看一看不同的神,然后按照当地的方式祭拜。有的时候只是一种宽慰心理。毕竟永远有理不清,弄不懂,不愿想的事情,就会寄希望于天神——是不是一个功利的想法?”

“很巧,你和罗马人的想法如出一辙。他们在不断的扩张中收获了很多所谓‘异教’神祗,并且融入到了自己的生活里。其实比起‘信仰’这个说法,古罗马人与神祗更像是一种交易关系——如果我今日侍奉了某位神灵,那么在我获得利益时应该来用礼物表达谢意。”

我不知道她是否有言外之意,毕竟她在进教堂之前才礼貌性地给手机开了静音,还有斗兽场二楼的电话,万神殿前那张圣诞树下的照片。她似乎不屑于隐藏所有该隐藏的、或不该隐藏的情绪,因此有的时候烦躁和纠结已经溢于言表。刚才在穹顶之下的一个瞬间我能看到她完全放松的状态,然而撑不过只是一个瞬间。后来她又提起天神和所有的求而不得,仿佛自她出现在罗马开始就一直在持续地逃避和寻找什么。

教堂里很安静,所有的声音在空阔的空间中被分散,拆分成微乎不可见的粒子分散在空气的各个角落,回声仿佛来自古老而久远的历史深处。

时间。时间才是我们所被赋予的最伟大的东西。

 

午后我们核对了一下行程。这是我在罗马的第三天,罗丝是第二天。我们坐在椭圆形广场柱廊分界点的台阶上,前面是一整片扑棱棱地起飞又落下的鸽子,她把饼干碾成粉末有一下没一下地往里头撒,无所谓地摆摆手说:“我还没待够呢,过会儿还要去图拉真广场——你要先走的话就去吧。”

“明天我大概会转车去威尼斯。”我说,“你呢?”

“我不太清楚。”她又撒了一把饼干末,终于有三三两两的鸽子被吸引过来,“可能再在罗马逛逛美第奇花园什么的。”

背后穿来叮叮当当的一阵响声,惊飞了几只低头啄食的鸽子,黑皮肤的小贩手上挂着一长条明信片走过来,晃了晃一欧元的硬币示意价格。罗丝从台阶上跳起来:“一欧元?全部?”

她掏出了几个英镑,尴尬地放了回去,回头对我做了几个夸张的口型,伸手比了个“二”。我会意地扔了两个欧元过去,看着她拿着两沓明信片,带着一种捡了大便宜的表情坐回来,脚下还绕着几只鸽子,掏出一支钢笔在第一张明信片的背面写了一行硕大的“至”,然后很长一杠,“斯科”。

“这么喊好像顺口一点,你的名字怎么那么像绕口令。”她停了笔。

“我付的钱。”我笑着提醒她。

“好像是哦。”她托着脑袋假装做出思考的样子,“来来,我转给你。”

我摆摆手,“没事,回伦敦请我吃饭。”

她嘟哝了一句,站起身,提了提双肩包:“谁知道我什么时候才回去,不想去那湿哒哒的地方。”

“所以——”我停顿了一下,“没有一个告别的拥抱?”

她作势要踹我,随即又飞快地收回腿:“勉强答应。”

她眉眼一弯,张开胳膊扑了过来。比起我,她真的矮上一截,红头发的脑袋只能顶着我的下巴。

“这两天真的高兴,”她说,“Ciao!”

 

罗丝:罗马至威尼斯,8月2日

我改变了主意。

可能是因为没有斯科皮的陪伴,罗马的所有缺点都在被无限放大——它的燥热、嘈杂,八月份的烈日把它的所有肮脏古旧都败露出来。

在熬夜赶完那半篇南非的稿件后,我在酒店睡到了下午三点,在门口那家糟糕透顶的意大利餐厅里面吃了一盘橡皮泥味道的通心粉,就背上了包离开。我决定去威尼斯。从罗马到威尼斯,要坐大约四个小时的火车,我下午五点从罗马出发,要越过整个意大利半岛。

离开的第三天,我接到了来自威尔的第五十四个电话。我抓着手机,思索了一会儿。我以为我已经调整过来了心情,便把电话接通。彼时车沿途靠站,旁边的女士要下车,她手脚不太利索,我帮她把行李从架子上搬了下来,她对我说了一句“Grazie”。

于是我在拿起手机时,对面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在意大利?哪里?我来找你。”

“弗洛伦萨,马上要走了。”我旁边坐下来一位中年男子,笑着对我打了个招呼。

出乎我的意料,他在短短二十秒内抛出了第三个问句:“你和谁在一起?”

“没有谁,就是个路人。”我揉了揉太阳穴,怀疑自己的判断能力是否出了错误,我越来越摸不透威尔了,似乎他这一次似乎比往常都要着急,我猜想或许是他在工作或生活上有什么烦恼。

我把声音放低:“嘿,冷静点,怎么了?是你妈妈,还是金斯莱先生为难你了?”

对面沉默了片刻。“没有,没事,”他似乎努力把语气放得平缓冷静,“我想你。”

不知道为什么,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竟然无动于衷,甚至有些想快速解决这通电话。我“嗯”地回应了他,说了一句“我也是”,就匆匆挂断。

我看向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还有落幕的夕阳,列车又一次缓缓开动,开始思索我与威尔的关系。当然,我会感到抱歉,没有时刻陪伴,没有在他需要我的时候及时赶到。实际上,威尔向我求过婚,我明白对他——一个基督家庭的孩子——这有多么重要,因此我没有答应。迈入了二十五岁,身边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考虑婚姻、家庭。莉莉,她已经在策划婚礼,准备明年春天结婚。我与威尔认识将近七年,我们在不同的学校,因为共同的朋友认识,走到现在,从约会到成为恋人。时间好像对我们没有作用,在身边的朋友改变了性格、想法,选择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时,他一直都是那么的隐忍……不论是追求我,还是在追求学业、事业都是这样。他考入商学院,进入投行工作,顶过实习的高压,一步步走了上来;而我,比起大学性格收敛很多,但仍是一如既往地天马行空。大二,我第一次和朋友即兴决定,连夜就买了廉航机票跑到巴西,坐车一头钻进了亚马逊雨林,与所有家人好友失联八天。那次开始,我就一发不可收拾了。我的灵魂总是燃烧着难以消停的热情,永远不疲惫,永远没有倦意,驱动着我从一个地方奔波到另一个。

可能威尔过度的溺爱让我放纵,我总是与他争吵。在他试图让我在伦敦寻找工作、一起买一套房子、安定下来的时候,和平的对话会衍生成一场场争吵,最后一发不可收拾。我曾经问威尔,现在的生活是你所想要的吗,他说是的,有我、有伦敦、与那份薪资优越的工作,是的,那就是他想要的。我不知道如何作答,我享受他的爱的同时又被压迫着,爱情应该变成一份负担吗?还是说如果一定要坚持,爱情会发展成猜疑、退让与痛苦?

 

在火车上我处理完了和编辑的沟通,然后把稿子先粗略修改了第一遍。做完工作上的事情,我点开了社交网站,在请求关注我的列表里看到了斯科皮的名字。账户的名字很简单,简单明了的“scorpiusphotography”,我点了接受。我们并没有交换社交账号,可能是从电话号码摸来了。我点开了他的账号,是公开的,没有多少自己的照片,基本都是他拍的作品,有一千多张,风景和纯人像占少数,多半是扫街的照片。他拍了很多伦敦,个人简介里也只有一句话“基于伦敦”。有汉普斯德路边守着古董家具店的老妇人拖着下巴在玻璃酒柜后面看着时钟,东伦敦绑着头巾卖鳗鱼冻的年轻人挥着刀子,西伦敦窗户后面一起举着茶杯聊天的妇人,圣詹姆斯公园里面拉着六头狗的遛狗工。一个匆忙的、丰富的伦敦。

我突然开始理解那些喜欢伦敦的人,我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城市,的确在斯科皮的镜头里富有故事。如此回想,我们家因为父母工作原因搬迁到了伦敦后,我还是与好友们发现了不少城市乐趣的——白天与夜晚,画廊和酒精。但是大家长大、离开、感情淡去、失去联系好像是固定的过程。十五岁苏豪区一起逛街的几个孩子考去英国不同的区域,十七岁在地下酒吧一起听哥特摇滚的女孩搬去了洛杉矶,十九岁一起去巴西的男孩因为一场莫名的误会不再来往。

“这些照片,”旁边的男人突然发声,英语带着浓重的意大利口音,“都很精彩。”

我转过头回答,“是的,这些都是我朋友拍的。”我手上划着那个页面,竟然刷新出了一张新的照片,拍的是万神殿。虽然很细微,但我认出照片中央是我,站在“圣光”下面,旁边的男人念出下面的描述。

“Bellissima。”

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男人回答:“美人。”

 

离目的地越近,外面的天色逐渐变得阴冷下来。我旁边那位乘客话很多,英语水平还不错,他说自己的女儿在威尼斯,要生第一个孩子了,他来看看她。

“这几天有点下雨,我们说要给这个孩子取名‘雨’呢——开个玩笑而已。你是第一次来威尼斯吗?”

我回答是的,他开始热情十足地介绍这个城市。“虽然今天天气不好,我看了预报明天应该又放晴了。你一定要试试河边一家墨鱼面,我给你写写位置……”

下车前,邻座这位新朋友最后恳切地邀请我明天参加他们的家庭晚餐——“我们都对旅行很感兴趣,也许你能告诉我们更多”,这是他的说辞,我犹豫了一下,没有拒绝这位先生的好意。

我在住处放好行李,又出门逛了逛。威尼斯的陆地被河道切割得七零八碎,从天空往下看会像是被切成碎片的蛋糕。我在穆拉诺琉璃厂停留了大约两个小时,在纪念品销售处看中了一条彩绘琉璃项链——摆在货架最高处,价格是毋庸置疑的惊人。把目光从那上面挪开无疑是个艰难的过程,我鲜少遇见这般合眼缘的东西,但我还是出了门。

有些东西初见时喜欢到不愿撒手,像是上天的苦心安排,到最后还是免不了成为一个漂亮而繁琐的累赘。东西一样,人一样,感情也一样。所以我不常留下自己在脚下每一片陌生土地的留影,斯科皮相机里的那些是少数,因为我每前进一步,未来都有无限的自由,而身后的种种都成为回不去也留不住的过往。

大运河边能看到威尼斯的经典黄昏,日影斜照,贡多拉的尖尾和船桨在水面波纹中倒影出粼粼的形状,远处依稀可见尖顶的钟塔和圆顶的教堂,顶部镂空成三叶草的形状,圣马可广场上的鸽群凌空飞起,掠过傍晚时分色彩绚丽的天空。

我坐在河边的一家咖啡馆里面,点了一杯拿铁。手机提示音响了。自威尔的上一个电话起它已经安分了几个小时,很幸运那并不是电话或短信,锁屏上躺着社交平台的图标。

斯科皮发来消息,说出发来威尼斯了。附带一个微笑的表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看着就笑了,往回复框里打字  

他解释说是收到《国家地理旅行者》杂志编辑莱斯利先生的消息,附带一张个人主页截图,我愣了两秒反应过来——是火车上那位自来熟的意大利先生。

在逐渐暗沉的天色中蹲在河岸边,我听见静静的水流声,间杂着回港船夫谈话中若有若无的意大利语单词。但我听到最大声的,是耳边心跳的轰鸣。

 


 @Rose Malf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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